预防性拘留 - 犯罪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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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尔的�预防性拘留与司法

当一个人在被预防性拘留后被宣布无罪时,一个根本性问题出现了:谁来补偿他失去的时间?这一困境反映了一个严重的司法问题,必须由国家来解决。

每当一个人在被预防性拘留后于刑事程序结束时被宣告无罪并重获自由时,一个基本正义的问题就出现了:谁来补偿这个人被剥夺自由的时间?

这种施加限制自由措施的责任不应轻率对待;不幸的是,我们刑事司法体系的现实与这一需求的紧迫性成反比。

因此,我们每天都能看到,一种邪恶的迫害体系已经在国内制度化:人们通过以虚假调查为目的的逮捕令被暂时剥夺自由,假装不存在的现行犯,以便匆忙地、背着当事人启动检察机关的调查,并在同一行为中施加被滥用的预防性拘留,以确保和延长迄今为止以欺诈方式暂时获得的自由剥夺。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所谓的刑事保障法官的共谋下进行的,这些法官往往唯一保障的就是这些真正的司法绑架行为不受惩罚,在许多情况下,这些行为是由通过媒体被操纵的公众舆论所支持的。

诚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犯罪行为责任者接受司法审判,而其中预防性拘留似乎是最有效的措施。

事实上,剥夺自由是确保留在诉讼程序中的充分保障(这与其例外性形成对比,因为它涉及人权:自由,并且是针对正当程序保障:无罪推定而施加的);然而,国家历史上一直未能履行其义务,即确保实施这一措施的条件不违背人道,从而使其不会变成一种惩罚、一种提前判决,而不可侵犯的准则始终必须是无罪推定。

我们要求国家开始接受现实:我们的监狱制度是不人道的,刑事程序法是迫害的工具,自由和生命每天都被践踏。只有接受了这一现实,才能实现期盼已久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