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劳动者有权享受的工作休假(2026年)
厄瓜多尔现行立法根据《劳动法》(更新至2026年)中的以下法律规定,规定了一系列休假:
1. 行使选举权:给予劳动者必要的时间依法行使其在民众选举中的投票权,只要该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第42条第9款)
2. 在IESS接受医疗:给予必要的时间,以便接受厄瓜多尔社会保障研究所个人和家庭综合健康保险局医生的诊疗。(第42条第9款)
3. 司法要求:为满足司法要求或通知。(第42条第9款)
4. 工会委员会:允许劳动者缺勤或离岗履行其所属协会的委员会职责,前提是该协会及时通知雇主。(第42条第11款第一段)
5. 工会委员会休假:被委派的劳动者享有必要时间的休假,并将返回其职位,保留各自合同产生的所有权利;但不获得相应损失时间的报酬。(第42条第11款第二段)
6. 学习休假:向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且不少于两年、获得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出国留学奖学金或在国家官方机构进修的劳动者,给予最长一年的休假或宣布为公务出差,并有权获得最长六个月的报酬,前提是公司有十五名或以上劳动者,且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二。奖学金获得者回国后,必须在同一公司至少服务两年。(第42条第27款)
7. 未成年劳动者的教育:雇用年满十五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且未完成基础教育的劳动者的雇主,有义务每天留出两小时的工作时间让他们上学。(第135条)
8. 产假:每位女性劳动者有权在其子女出生时享受十二(12)周的带薪休假;多胞胎情况下,期限延长十天。(第152条第一段)
9. 陪产假:父亲有权在正常分娩时享受十天的带薪休假;多胞胎或剖腹产情况下,延长五天。(第152条第二段)
10. 育儿假:无薪休假或许可用于照顾子女。(第152.1条)
11. 亲属去世假:在劳动者的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或其二等血亲或姻亲亲属去世时,给予三天带薪休假。(第42条第30款)
12. 收养假:收养假。(第152.2条)
13. 照顾患有退行性疾病子女的休假:为劳动者提供带薪休假,以便对其患有退行性疾病的子女进行医疗。(第152.3条)
14. 非确定节假日的休假:当由于本法典第65条未确定的任何节假日,雇主给予劳动者休假时,雇主有义务支付该日的报酬,如同工作已完成一样,除非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已达成明确协议中止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无需为此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费用。(第67条)
雇主和劳动者了解并尊重这些权利非常重要,从而保证公平的工作环境,符合2026年生效的法规。根据厄瓜多尔《劳动法》,所有上述规定至今仍然完全有效,没有影响其实质的改革。
厄瓜多尔劳动者有权享受的工作休假(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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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厄瓜多尔2026年立法保障劳动者的工作休假,包括产假、陪产假、收养假、亲属去世假、学习假等。本文根据现行《劳动法》详细说明了每项权利。